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室内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黄金城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8-18 10:3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室内部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室内部分);
1.2招标编号:ynry-sky-2023001;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4预算金额:690169.48元
1.5最高限价:690169.48元
1.6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7服务期限:室内部分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所有产品的质量及安装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1.9供货地点: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文)精神,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8月21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25日17时30分。
4.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4.3方式:现场获取,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600.00元/份,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5.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润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提供投标人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北门街168号
联系人:郎工
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1370064223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室
联系人:计叶坤
黄金城的联系方式:15825073243 0871-65630677
8.3.项目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叶坤15825073243 0871-65630677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室内部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室内部分);
1.2招标编号:ynry-sky-2023001;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4预算金额:690169.48元
1.5最高限价:690169.48元
1.6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7服务期限:室内部分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所有产品的质量及安装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1.9供货地点: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文)精神,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8月21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25日17时30分。
4.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4.3方式:现场获取,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600.00元/份,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5.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润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提供投标人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北门街168号
联系人:郎工
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13700642236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室
联系人:计叶坤
黄金城的联系方式:15825073243 0871-65630677
8.3.项目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叶坤15825073243 0871-65630677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8-1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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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室内部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09月11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节水科普教育展示平台建设工程(室内部分);
1.2招标编号:ynry-sky-2023001;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4预算金额:690169.48元
1.5最高限价:690169.48元
1.6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7服务期限:室内部分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所有产品的质量及安装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1.9供货地点: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文)精神,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8月21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25日17时30分。
4.2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4.3方式:现场获取,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600.00元/份,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250206031902480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联系电话:0871-68393672)。
5.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0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润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提供投标人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北门街168号
联系人:郎工
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13700642236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北市区小康大道德润朗悦湾17栋2718室
联系人:计叶坤
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0871-65630677
8.3.项目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叶坤15825073243 0871-6563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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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工程财务审计单位入围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ycg-pesm-2023-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工程财务审计单位入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询价文件第4页“第一章 询价公告”“采购需求”更正为下列内容: 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采购二家供应商承担普洱市思茅区移民搬迁安置办工程财务审计工作,具体采购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2、原询价文件第15页“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1、询价程序”更正为下列内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询价程序 成立询价小组,并民主选举产生询价小组组长; 询价小组对所有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初步评审为通过性审查,初步审查有一项不符则视为初步审查不通过,详见本章:2.1.1、2.1.2; 对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报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向采购人推荐最后推荐排名前二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若出现报价相等时,以资质等级较高者优先,若资等级也相同时,则询价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方案、信誉、等综合考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推荐顺序)。 3、原询价文件第16页“2.2报价评审”更正为下列内容: 2.2 报价评审 询价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推荐排名前二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4、原询价文件第17页“评审办法正文部分”“1. 评审方法”更正为下列内容: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本章第2.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报价评审。询价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后推荐排名前二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第四十五条,本次修改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延期。 2、《询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思茅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南路10号 黄金城的联系方式:王工 18087998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号楼2718号 黄金城的联系方式:谭捷 15911925111 3.项目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捷 电 话:15911925111 0871-65620677 邮箱:12847850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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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盐津县四坪山水库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招标代理)签章: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6日 项目名称 云南省盐津县四坪山水库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 四坪山水库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昭通市盐津县 招标单位 盐津县城乡供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姜俊 1509427327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路工 0871-65630677 总投资(万元) 95104.86 行业主管部门 昭通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座机) 0870-2125657 招标规模(万元) 51924.93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3日 投标人数量 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6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8日 拦标价(万元) 49974.977973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和编号 投标报价(万元)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杨立兵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云1532009201068575 49166.339900 98.21 第二中标候选人 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王加红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云1532015201672902 49375.286642 95.1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华茂水电生态集团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韩立建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粤) 1442012201425410 49734.123600 88.88 拟中标人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291995289h 是否联合体 □是 √否 中标价(万元) 49166.339900 工期(月)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 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质量目标 一次性验收合格 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投标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等规定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870-212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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