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黄金城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3-06 11:5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3-0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扩建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83 千米,路面宽度 4.5 米,龙陵县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0.6 千米,路面宽度 6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的材料;在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企业业绩无要求。
2.6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5.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
5.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六、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36号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875-61234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0279272 0871-65620677
【概要描述】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3-0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扩建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83 千米,路面宽度 4.5 米,龙陵县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0.6 千米,路面宽度 6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的材料;在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企业业绩无要求。
2.6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体
5.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
5.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六、黄金城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36号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875-61234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0279272 0871-65620677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云南润宇
- 来源:http://www.ynryw.com/
- 发布时间:2023-03-0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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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1.1项目名称: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3-0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扩建龙陵县歪坡至小蛮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83 千米,路面宽度 4.5 米,龙陵县白沙露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0.6 千米,路面宽度 6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以工程接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的材料;在建工程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企业业绩无要求。
2.6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宏程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
5.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36号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875-61234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770279272 0871-6562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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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项目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景洪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1】1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洪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景洪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址:景洪市城区。 2.3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3.1 总投资:28501.76 万元(其中工程费:24815.22万元)。 2.3.2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2.4 计划服务期及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45日历天内完成,含图纸送审并审查合格)。 2.5 建设规模:本项目范围主要涉及景洪市中心城区,包括江南片区、江北片区、嘎栋片区、嘎洒片区及曼弄枫片区。 (1)排水管网功能性缺陷修复工程。 对景洪市城市建成区 432.632km 排水管网的功能性缺陷进行修复工作,主要包括:清淤、除障及拆除封堵等工作,预测清淤量 77877m³。 (2)中心城区污染源,错接、混接及排口改造工程,对 693 处雨污混(错)接点进行分流改造,澜沧江、流沙河沿线涉及改造排口 20 个。 (3)空白区管网完善工程,对嘎洒片区、曼弄枫片区空白区面积 10 平方千米,拟建空白区管网 24.961km。 (4)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工程,对建成区排水管网 3512 处(一、二级)结构性缺陷登记造册、运维管护,492 处(三、四级)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工作,劣质管网开挖修复改造 29.070km。 (5)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工程,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1 个。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经审批的建设规模内容的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报批报审手续,施工图审查且合格、设计变更、驻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出具达到标准规范深度要求的成果报告;对设计服务质量进度负责。 施工:依照审查合格(通过)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所示内容及范围进行施工(包括项目所必需的主要建设项目和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工程以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对本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对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工程进度等负总责,承担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责任。 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等内容,具体以发包人委托内容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为1个标段,不进行标段划分。 2.9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 2.10再发包和分包: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再发包和分包,如有再发再发包和分包内容,需报经招标人同意,且再发包和分包内容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再发包和分包相关规定,承揽人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总承包企业不得将总承包项目进行转包,不得将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全部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再发包给其他单位。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备承揽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所需的相应资质,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实施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在申请施工任务的单位。 工程总承包技术负责人:须与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在申请设计任务的单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水排水)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在申请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是施工单位在职人员。 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epc总承包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表》、《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配备表中所有人员须为申请单位或对应联合体申请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社劳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投标人能力和信誉: 1)实施过类似业绩(项目),类似业绩(项目)不作资格要求,仅作为评审打分项。 类似业绩(项目)是指:指包含设计、施工的业绩;包括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联合体成员业绩(联合体成员业绩指对应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服务(实施)的设计、施工的业绩);业绩类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同时提供,视为一件类似业绩。 2)财务要求:财务不作资格要求,仅作为评审打分项。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年(2019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具有成立以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1年的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牵头人提供)。 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承诺近年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和无不良行为情况: 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2)投标人近年(信誉要求中近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信誉良好,无禁止投标或限制履行本项目有关的行政处罚记录; 投标人近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招投标联合惩戒失信记录、行贿犯罪记录: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总承包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移出除外);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黑名单(移除的除外); 3)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总承包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为便于项目管理,必须以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名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全称;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资质、财务、信誉、人员和其他要求等方面应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组织投标相关事宜,联合体成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组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条款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及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 月31 日至2023年4 月7 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 5.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递交: 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0时00分,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西双版纳。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解密方式:£现场解密、r远程解密 解密时间: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 投标人应以投标方身份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按照交易平台最新相关操作手册(如《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相关操作。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电子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因开标系统、解密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在开标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或未对开启(标)一览表电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解密或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ynjzjgcx.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西双版纳(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城区16号附1号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2718室 邮 编: 66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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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五华监狱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云南省五华监狱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编号:ynry-wh-2023-03),于2023年03月29日09:30时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并于当日完成评标工作,中标候选公示于发布当日生效,截止中标候选公示结束未收到任何投诉及质疑,现将中标人公示如下: 中标人:金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145636.42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八年。 招标人:云南省五华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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